安徽新闻网8月19日电 记者昨日从利辛县获悉,利辛县人民法院对该县第二医院女职工设局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周献勇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4万元。
据介绍,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女职工周献勇,于2008年6月、7月间,借用村民朱某某、李某某的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手续给陶丽(刑拘在逃),陶丽将伪造的朱某某在上海胸科医院住院的病历、医疗费发票及李某某在上海复旦大学肿瘤医院住院的病历、医疗费发票,交给周献勇,周献勇给其完善手续后交到利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共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8.6万余元。2009年4月16日,被告人周献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