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19日电 长丰县卫生监督所3名监督员近日成了“罪人”。他们是因为在打击非法行医中,对违法者开出了严厉的罚款单,但因为对方无力缴纳罚款,处罚决定无法执行,只能减少罚款数额。为此,当地法院判处他们犯了“滥用职权罪”。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3名被告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判定他们无罪。据悉,长丰县卫生监督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仇某、副所长单某、监督员黄某,在2005年至2007年的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对当地41起非法行医案件共开出了102.7万元的罚款单,但是执行到位的只有22.33万元。其中,2005年和2006年的20起案件在罚款部分到位后结案;2007年的21起案件移交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罚款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结案是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来的习惯做法,是经过监督所集体讨论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同意的,也是按照卫生部《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操作的,法院的判决没有法律依据。”3名被告大呼“冤”。 tujian.org
据卫生监督界人士介绍,打击非法行医之所以出现“高罚款低执行”的情况,主要是卫生监督机构为了用较高的罚款数额来喝止非法行医者,让他们退出医疗服务市场。但在实际执行时,往往还要看被执行者的实际经济情况,“总不能掀房揭瓦,导致矛盾激化吧!”据悉,这种“高罚款低执行”的情况在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各行业的行政执法中都有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有一个非法行医者自己是癌症患者,家里有3个孩子正在读书,受到行政查处后被罚款3万元。这位非法行医者的全部家当也不值3万元,怎么能按照数额执行?”被告黄某说。另一被告仇某因为打击非法行医,多次遭到非法行医者的殴打,导致腰椎骨折,不得不两次接受手术治疗。“总不能让我们流汗、流血再流泪吧!”仇某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此案结果如何,许多行政执法人员非常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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