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芜湖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芜湖市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城乡低保[DiBao]的规范管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这些措施包括:提高低保[DiBao]标准。从2011年1月起,市政府将市区低保[DiBao]标准提高到300元,同时建议三县将城乡低保[DiBao]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以上和140元以上;加大对重点困难人群的救助。城乡生活困难家庭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单独分户后,残疾人本人享受低保[DiBao]待遇,全额发放低保[DiBao]金;已享受城乡低保[DiBao]的重度残疾人,人均补差达不到保障标准的,将残疾人本人享受的低保[DiBao]补差提高到保障标准水平;完善分类保障办法。在原有的分类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城镇低保[DiBao]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劳动模范增列为分类保障范围,在正常享受低保[DiBao]金的基础上,加发当地保障标准30%的保障金。 此外,首次建立农村低保[DiBao]分类保障制度,对农村低保[DiBao]对象中的五类人员实施分类保障,在正常享受低保[DiBao]金的基础上,加发当地农村低保[DiBao]标准30%的保障金。这五类人员包括: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单独生活且子女确无赡养能力(享受低保[DiBao])的65岁以上老年人;大重疾病患者及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中的高中及大专全日制在校学生;实行计划生育的单亲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殊劳动模范。 (大江晚报-季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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