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工务局:无协助发展商收地 路环收地冲突後首晤代表--中图社
2011-03-29
  中图网澳门电  土地工务运输局长贾利安昨日与九澳村代表张国财一行会面,双方就路环高顶马路日前清迁期间引发的冲突事件寻求解决方案。贾利安强调,无反口及协助发展商[FaZhanShang]收地,当局[DangJu]会继续推动村民[CunMin]与发展商[FaZhanShang]协商解决事件。对於九澳村民[CunMin]不满被指“霸地”,贾利安认为“霸地”是在法律角度而言,将视乎情况未必再使用此字眼。
  
  互展示地图佐证
  
  工务局长贾利安、副局长陈宝霞、城市建设厅长陈荣喜、城市建设厅监察处长梁俊佳等,昨日在工务局与九澳村村长张国财、村民[CunMin]代表何容辉、锺明辉一行,自高顶马路清迁引发的冲突事件後首度会面,双方就土地围网、清迁行动、农地权益以至与发展商[FaZhanShang]之间的协商问题进行讨论。期间工务局展示高顶马路不同年代的高空卫星图片,展示现场一带山体近年出现的变化;张国财等亦带备一幅一九二九年的路环地形图及纱纸契到场,力证九澳村农地过往的范围,会面长达一个多小时。

内容来自dedecms


  
  贾利安在会上指出,冲突当日部分九澳村村民[CunMin]有过激行为,他强调在现今社会中,过激行为无助解决问题,当局[DangJu]希望透过协商解决事件。对於事发当日被指反口及协助发展商[FaZhanShang]收地,贾利安重申,从未协助任何发展商[FaZhanShang]收地,当局[DangJu]亦无此意。今次清迁只为完善附近的道路网与基建设施,配合石排湾公屋工程,具有一定迫切性。
  
  续推动协商解决
  
  过往与九澳村民[CunMin]会议中,村民[CunMin]要求工务局协助联络发展商[FaZhanShang]直接与村民[CunMin]沟通,贾利安表示,当局[DangJu]并无反口。他指出,工务局过往曾经向所有发展商[FaZhanShang]发出双挂号信,但大部分仍未作出回应。他表示,当局[DangJu]不能强制发展商[FaZhanShang]与村民[CunMin]接触,认为有关承诺经已兑现,但承认当局[DangJu]有义务协助村民[CunMin]与发展商[FaZhanShang]达成协议,会继续推动双方协商解决事件。 dedecms.com
  
  贾利安又指出,今次清迁行动纯粹是收回未批出的土地,但由於目前难以在现场确定日後道路网与基建工程所在位置,需要透过GPS定位後划界,才能显示出正确位置,因此现时无法让村民[CunMin]代表了解道路设施位置。
  
  对於村民[CunMin]不满被指“霸地”,以及当局[DangJu]在毫无知会情况下展开清迁行动,贾利安指出,是否“霸地”要视乎法院判决,如一幅土地欠缺合法文件及无法证实私地或政府批地,而在土地上展开工程或放置私人物品,在政府角度便是“霸地”。他指出,只是字眼上的问题,当局[DangJu]会视乎情况未必继续使用这类字眼。
  
  当局[DangJu]亦解释,清迁行动一向按既定模式进行,收回不合法被占用的政府土地,在法律层面上已有判决,行动时会以团队式作业展开,并涉及交通安排等问题。当局[DangJu]表示,参照过往在黑沙清迁行动遇到的情况,清迁期间必须兼顾不同问题进行部署,以免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在交通改道措施上会提前透过电台公布,以减少对居民的滋扰。当局[DangJu]强调,今次行动是按照过往一贯做法,并无特别针对九澳村民[CunMin]。
     相关链接
    ·工务局:无协助发展商收地 路环收地冲突
    ·澳为内地人第二大旅游地 游客去年献澳353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 社保临时中心四月起关
    ·仁伯爵综合医院四月份设多个专科讲座专题--
    ·抗拒收霸地 三汉涉恐吓被捕 疑有黑社会
    ·街总促采措施抗通胀 调升维生指数 拓宽进
    ·刘仕尧:收霸地绝不手软 慰问前线员工--
    ·大红灯笼高高挂 动态《清明上河图》险闹大
    ·整顿阻塞 巴士站违泊等收告票 侦测系统周五
    ·赌王分产纠纷达成和解 各房分产份额明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