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记者 王立彬)针对部分区县以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为名违法用地,北京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依法遏制,目前已拆除非法建(构)筑物近6万平方米。
国土资源部17日提供的信息显示,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北京部分区县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违法建设来势汹汹。4月中旬至5月中旬,北京市国
土资源局会同北京市农委对北京市郊区区县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初步进行清理,发现非法用地设施农业项目34个,分布在昌平、通州、顺义、房山、大兴等8个郊区县。这些违法建设占全市农业大棚总量的2.2%,占地面积约4617.3亩(含基本农田1705.3亩)。其中,农业大棚1431.4亩,占总用地的31%;各类“配套用房”554.1亩,占总用地的12%。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租期一般为20年到50年,每套价格从18万元到60万元不等。
针对这种新形式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北京市明确表示“三不”,即不搞变通,不开口子,不抱侥幸,依法整治。目前,在已发现的34个违法项目中,已经完全拆除8个,正在拆除5个,拆除非法建(构)筑物近6万平方米。其余违法用地项目,部分将由有关国土资源分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进入立案查处程序,部分将以区县、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拟定拆除整改计划,力争6月底前全部整改。
据悉,在近日召开的北京市土地执法工作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说,近两年通过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全国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土地违法量大面广局面尚未根本改观,个别地区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随着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土地违法形式发生变化。北京部分区县出现以设施农业为名,用建设大棚作掩护非法占地建设,是土地违法所出现的一种新形式,实质是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当前各地要密切关注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清醒认识到占用耕地搞违法建设,必然危及18亿亩耕地红线,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危及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危及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危及科学发展之路,必须高度关注,坚决遏制,严肃查处。
评论:
北京“温室大棚变别墅”,究竟谁之痛?
网友:姚泰和
今天的《北京日报》有则标题引人眼目,名曰《温室大棚变别墅 侵占农田数千亩》。
报道披露,近日,北京市矗立起这样一座售房广告:“华尔克隐园—陶潜桃园,太公垂钓,敦颐莲池……”原来,这个被描述成桃花源般绮丽的别墅区,竟然是最初报批的温室大棚!昨天,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类以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项目,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工停售。
应当说,这块“变别墅”的农田还算幸运。因为,它刚刚开始被黑心人违法“变”的时候,碰上了市国土局等部门今年4—5月的大清查,中途被挽救。我们禁不住要问:如果北京市没有这次清查,会怎样呢?原本种瓜种菜的“温室大棚”,岂不是不久后就成了富人们的逍遥别墅?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毛主席强调:“要以粮为纲”;温家宝总理前不久在考察湖南时也语重心长地说:“有了粮,人心才不慌,社会才不乱。”
我国的耕地面积,目前已到了18亿亩的底线。“红灯”已经频频示警,若再为牟取暴利,任一些无德贪官、任一些不法房商乱占、胡“变”下去,耕地不够,粮何以够?倘到粮荒之际,将悔之不及!那时,心痛的,不只是亿万民众;更有始终倡导亲民爱民的党、以及一直坚持“权为民用”的政府!
问题的严重在于,这类“变”农田为别墅的违法之举,远不止此一例!前些时陕西省西安市“公园绿地变别墅”,与北京此例,简直如出一辙,那也是呈报说,要建“奥体公园”,背后却在盖豪华别墅,还在西安市繁华街市上打出售楼广告。此外,像河南新乡,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占用千亩农田,还将种地农民打伤;又如河南兰考县一些官员,强霸百亩基本农田,违法卖给开发商……这一件件事,犹如一次次警钟,在昭示、拷问我们:政府部门在为谁“服务”?执法部门在替谁“保驾”?一些基层组织又是怎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因为,“温室变大棚”所折射出的问题,不仅事关“执政为民”,而且事关“依法治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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