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朝阳区一直按照本区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的标准进行缴纳,为与新农保政策平稳衔接,《细则》还就具体缴费情况进行了说明。以2009年为例,朝阳区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为1328元,当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低于1328元时,享受财政补贴的缴费标准按1328元执行;当达到或超过1328元时,将按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执行。
根据《细则》规定,全区还将对养老保险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管理,将财政补贴、集体补助纳入到个人账户中。7月份,全区将对各街乡经办农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确保推保工作顺利开展。
补贴比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