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6月28日讯(记者 郭嘉)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启动仪式上获悉,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市民新购或换购符合标准的汽车,每户最高能获得5000元的补贴,以换购为目的而报废的车辆,每辆最高可获补贴3000元。合计来看,报废车以旧换新购买新车最高可获8000元的财政补贴。
在政策实施期限内,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市民只要购买符合标准的汽车或摩托车,并承诺购买后两年内不转移所有权,每户就能获得汽车(限购1辆)最高5000元、摩托车(限购2辆)最高1300元的补贴。另外,以换购符合标准的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据了解,此次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历时10个月;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历时整整4年。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有17.4%的农户有购买汽车的意愿,如今,他们只要在政策实施的期限内新购或换购符合条件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都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享受财政补贴。需要注意的是,享受补贴的汽车、摩托车必须是已经列入国家产品目录,经过国家强制认证并符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型。
购车具体的补贴比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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