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 赵鹏)7月7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本市出台最新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调整方案。根据8月1日起实行的这一新方案,工伤职工使用的假发都不用自己埋单了。
配置新的“智能”上下肢假肢的本市肢残工伤职工经过训练后,将可以完成电脑操作、开门、倒水等一定动作,生活质量将能够得到极大的改善。
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伤职工按照原来费用限额配置的上下肢假肢,大多属于美观装饰型。按照新的费用限额配置的上下肢假肢,在材质、功能等方面均有明显提高。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增加辅助器具项目,以及提高辅助器具费用限额标准。调整后,辅助器具项目从原有的17项基础上增加到107项,新增90项。上肢假肢的费用限额相当于原标准的10到30倍;下肢假肢的费用限额相当于原标准的2到3倍。
与本市前几次调整相比,这次调整的显著特点是增加项目多,费用上调幅度大。其中,上下肢假肢中增加腕离断假肢、肘离断假肢等6项;其他辅助器具增加假发等11项;增加矫形器73项。
近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该局网站(www.bjld.gov.cn)公布“北京市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表”和“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机构”等详细内容。
■新闻背景
本市此前曾三度调整
北京市自2000年4月实行企业工伤保险费用统筹之初,就将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当年12月本市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标准》并开始实施。随后本市曾分别于2001年、2003年、2006年进行过调整。此次调整为第四次。
此外,2008年本市确定了北京市假肢矫形技术中心、北京博爱医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等5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为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机构。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和配置单位直接结算,工伤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不用垫付费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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