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芬棉
《城市房屋拆迁[ChaiQian]单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于2月17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纸决定废除,这部施行了近二十年的部门规章从此不再实用。同时,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ChaiQian]条例)已于今年1月21日发布并施行,以开发商为主导的拆迁[ChaiQian]已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拆迁[ChaiQian]单位成历史名词
管理规定是由当时的建设部出台的部门规章,自1991年8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近二十年。管理规定短短二十条,对拆迁[ChaiQian]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按照管理规定,所谓的拆迁[ChaiQian]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ChaiQian]资历证书,接收拆迁[ChaiQian]人委托,对被拆迁[ChaiQian]人进行拆迁[ChaiQian]发动,组织签署和实行补偿、安顿协定,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设立房屋拆迁[ChaiQian]单位的条件是:拥有上级主管部门赞成组建的批准文件、有明确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合,以及有与承担拆迁[ChaiQian]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从这些条件来看,拆迁[ChaiQian]单位实际上以盈利为目标的法人。
管理规定出台的直接依据正如其第二条所表述的:“为增强对城市房屋拆迁[ChaiQian]单位的管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ChaiQian]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因此,管理规定所依据的上位法在被废除后,理所当然据此制订的管理规定也须废除。
开发商主导拆迁[ChaiQian]不复存在
《城市房屋拆迁[ChaiQian]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与真正实行拆迁[ChaiQian]有关的两类机构,一类为拆迁[ChaiQian]人,依据该条例的规定,它是指取得房屋拆迁[ChaiQian]允许证的单位。在实践中大批存在的是开发商,它可以具体实行拆迁[ChaiQian];另一机构就是由拆迁[ChaiQian]人委托的具有资质的拆迁[ChaiQian]单位。
“在这里的拆迁[ChaiQian]单位,就是在很多实践中演化成强拆强推居民房子,臭名昭著的拆迁[ChaiQian]公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说:“实践中很多蛮横拆迁[ChaiQian]的人,一类是由开发商找的社会上的人,为从中得到好处,会为开发商卖命,实行强拆;另一类人,可能就是由开发商委托的拆迁[ChaiQian]单位。拆迁[ChaiQian]单位为了自己从中取得收益,也会为开发商利益去实行强拆。因为拆迁[ChaiQian]单位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拆迁[ChaiQian]人利益,拆迁[ChaiQian]人不请,不委托,这些拆迁[ChaiQian]单位就无事可做。”
才良律师事务所王令律师说,拆迁[ChaiQian]人,作为取得房屋拆迁[ChaiQian]允许的人,实际上就是建设单位,它委托拆迁[ChaiQian]单位实行拆迁[ChaiQian],或者雇人强拆,由此造成了很多问题。现在,新拆迁[ChaiQian]条例已经彻底转变了原条例的利益格局,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政府主管,在这种情形下,以前由开发商主导的拆迁[ChaiQian]将不复存在。
具体征收实行单位尚待明确
在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法律意义上的拆迁[ChaiQian]一词不复存在了。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张兴奎律师解释说,在征收与补偿工作完成后,对原有的房屋还要进行拆除,但这时候的拆除只是一种事实施为,而法律意义上的对房屋的处罚行为,即拆除作为法律行为已不存在了。
但是征收与补偿涉及很多具体工作。孙宪忠说,首先要取得原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要和原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交涉,包含公布征收范围、补偿尺度,被征收人看法不一致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和被征收人签署合同等具体事务,由谁来处置,这在新拆迁[ChaiQian]条例中是不明确的。
新拆迁[ChaiQian]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行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行单位不得以盈利为目标。孙宪忠说,房屋征收部门现在看来可能就是住房城建部门,谁做为房屋征收实行单位不清晰。他以为,如果在住房城建部门下设一个事业单位来具体实行,情形可能会比较好点。
本报北京2月1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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