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赵林
2010年6月,湖南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法官[FaGuan]在庭审中遭枪击;仅隔数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6名法官[FaGuan]执行时遭泼硫酸……近年来,威胁、伤害法官[FaGuan]的事件频繁发生,法官[FaGuan]正成为一种高风险的职业。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赵林中[LinZhong]今天对《法制日报》记者说:“2006年浙江省各地法院上报法官[FaGuan]履职过程中遭受侵害事例27起,2007年、2008年分别上升到36起、63起,年均上升幅度为66.67%。” 在赵林中[LinZhong]看来,造成法官[FaGuan]履职不安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法官[FaGuan]职业保障立法不够完备——仅法官[FaGuan]法规定了“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却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使该条规定难以落到实处。 “当发生履职安全问题时,法官[FaGuan]只能消极躲避,不敢亦不能与当事人正面交涉,一旦遭受暴力伤害,对行为人仅能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只是施以司法拘留,极少追究刑事责任,更罕有法官[FaGuan]诉请民事赔偿的情况。”赵林中[LinZhong]说。 对此,他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官[FaGuan]法中关于法官[FaGuan]履职安全保障的条款,将法官[FaGuan]生命、健康、名誉、荣誉等人身权的特殊保护作为一章单列。对侵害法官[FaGuan]人身权的案件,已构成犯罪的及时提起刑事诉讼,不构成犯罪的可由法官[FaGuan]本人提出侵权民事诉讼,对轻微的侮辱、诽谤等行为,还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同时,细化完善法官[FaGuan]申诉控告[KongGao]权,明确受理控告[KongGao]的主体、控告[KongGao]提起的期限、作出处理的期限及处理后的相应救济权利等问题,保证法官[FaGuan]控告[KongGao]权具有可操作性。”赵林中[LinZhong]表示。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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