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斗斗 “加强诚信[ChengXin]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温家宝总理掷地有声的话语,令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河西区委书记沈家聪为之一振。 沈家聪多年来一直关心社会[SheHui]诚信[ChengXin]体系的建设,他发现,当前,政府、企业、个人诚信[ChengXin]缺失现象时有发生,假数字、假政绩、逃避银行债务、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学术欺诈、作假账、假文凭等现象屡禁不止。 “特别是一些人钻政策空子,骗医保、骗低保、骗保障性住房,使得党和政府的一些好政策成为少数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引起广大人民群众极大不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社会[SheHui]公平正义。”沈家聪的眼神中闪着一丝忧虑。 沈家聪已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SheHui]诚信[ChengXin]体系建设的建议。他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阐释说,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专门法律、法规来调整社会[SheHui]信用[XinYong]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而现行法律涉及社会[SheHui]诚信[ChengXin]方面的规定较少,内容过于笼统、抽象,给法律执行造成障碍。 与此同时,我国对失信行为缺乏一套健全、严厉的惩罚机制,造成失信成本低,一些违法失信者只受到社会[SheHui]道德的谴责,其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没有丧失便利,失信的收益远远大于其成本,因此,不惜牺牲诚信[ChengXin]而牟取利益。 “加强社会[SheHui]诚信[ChengXin]体系建设,立法势在必行。”沈家聪建议,借鉴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经验,研究制定信用[XinYong]法或信用[XinYong]征信管理条例,提升诚信[ChengXin]的法律地位,明确信用[XinYong]机构、征信管理体制模式和失信惩戒法律机制。 在完善诚信[ChengXin]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沈家聪认为,应完善社会[SheHui]信用[XinYong]激励惩戒机制,对市场诚信[ChengXin]记录进行分类管理,严格监控。对诚实守信的行业和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构建“信用[XinYong]绿色通道”。依法严惩失信行为,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处置,使违法失信者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失去便利,在生产经营中减少机会,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限制其经营能力或市场准入,增加失信成本,使其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付出沉重代价。 沈家聪还建议,加快诚信[ChengXin]信息系统建设。以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XinYong]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平台,统一信息采集与评估标准,将地方政务信息和公用信息纳入该数据库,建成共享的信用[XinYong]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加强银行、公安、工商、民政、质监、国税、地税、劳动、房管、保险等部门的合作与协调,推动信用[XinYong]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在此基础上建立公开的、完善的社会[SheHui]信用[XinYong]网络,及时更新内容,使向社会[SheHui]开放的信用[XinYong]数据库更加完整和翔实,具有真实性、公正性和可参考性。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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