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宝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犯合同[HeTong]诈骗罪各自领刑10年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记者 陈霞) 现年75岁的席俊山曾是甘肃宝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宝通公司)董事长,他和公司总经理刘彦清以发包“兰州市兰山环城过境公路沿线建筑物拆迁[ChaiQian]工程[GongCheng]”的名义,伪造省计划委员会、兰州市发改委等单位的工程[GongCheng]立项报告,利用假文件及证明,诈骗受害人入场保证金、中介费共计50万元。2008年3月,席俊山、刘彦清因涉嫌合同[HeTong]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日前,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以席俊山、刘彦清犯合同[HeTong]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5000元罚金。 2006年,时任宝通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的席俊山聘任刘彦清为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过预谋,共同伪造了省计划委员会、兰州市发改委及兰州市拆迁[ChaiQian]安置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关于“兰州市兰山环城过境公路沿线建筑物拆迁[ChaiQian]工程[GongCheng]”的可行性报告、工程[GongCheng]项目立项报告、授权委托书及拆迁[ChaiQian]规划示意图等假文件及证明,对外宣称此工程[GongCheng]已由宝通公司承建,开始对外发包。同年9月,搞拆迁[ChaiQian]工程[GongCheng]的马某等人得知此消息后,主动前往宝通公司接洽。席俊山、刘彦清给马某等人出示了伪造的材料后承诺将兰州东站至绿色市场共20万平方米的拆迁[ChaiQian]工程[GongCheng]承包给马某等人。在骗取了各受害人的信任后,席俊山、刘彦清提出必须先支付入场保证金,方可签订拆迁[ChaiQian]施工合同[HeTong]。马某等人对这项拆迁[ChaiQian]工程[GongCheng]深信不疑,当天便按要求将40万元保证金打入刘彦清指定的账户内,随后与宝通公司签订了合同[HeTong]。合同[HeTong]签订后,马某等人又向刘彦清支付了10万元好处费。由于工程[GongCheng]迟迟不开工,马某等人查询后才知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截至案发,席俊山、刘彦清将所骗的赃款大部分共同挥霍,公安机关只从席俊山处追回赃款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