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潮州市不断加大民生资金的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市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达25515户5438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月保障金450.8万元,月医疗救助支出19.6万元。
过去一年里,潮州市修订出台了《潮州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潮州市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和《潮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特殊困难人员分类施保实施办法》三个文件,为潮州市的低保规范化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增加了市级补县(区)低保资金。其中《潮州市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新增内容包括:医疗救助对象,救助形式、标准,管理要求和报销手续等方面,使农村低保、五保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基本医疗救助金资助,财政划转;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个人缴费由基本医疗救助金资助,财政划转。实现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紧密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去年,潮州市为低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40117人235.49万元,资助农村五保、低保户4013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金额达40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低保对象“看病难”问题。
编辑:钟素萍 作者: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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