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9月27日起,省环保局对清城区解除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限制。“限制”的解除将对清远市中心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的意义,对清远市申请第二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起到了促进作用。
据了解,自去年2月省环保局发出《关于暂停清远市清城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以来,清远市通过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和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两年,清远市取缔了乐排河沿岸致达电镀厂等9家电镀企业;加固了大燕河源潭镇上游的拦河坝,引青龙河河水加大大燕河流量,疏通河床,防止污染物淤积,水质有所改善;推进了龙塘、源潭、石角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促进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建设进度;清城区龙塘镇非法焚烧固体废物问题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监测报告,目前大燕河下游北江界牌省控断面水质符合III类功能区要求;下游北江大塘省控断面水质符合II类功能区要求,近两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逐年下降;乐排河与花都交界断面水质特征污染物氰化物、六价铬等重金属符合IV类功能区要求。此外,按照省环保局核定的结果,今年上半年清远市二氧化硫减排0.06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60%;化学需氧量减排0.0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53.3%,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鉴于清远市整改措施得力,省环保局决定解除清城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限制,“限制”的解除将对清远市中心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积极的意义。
(实习编辑:钟素萍) 记者 陈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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