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岑琴 通讯员蒋恒)从8月1日零时起,桂中公路管理局管辖的沙塘和鹿寨二级公路收费站开始对载货类(含客货两用)汽车实行计重收费。即日起,广西区内共有15个二级公路收费站进入计重收费模拟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1个月。9月1日起,将正式实行计重收费。
二级公路超限超载普遍
桂中公路管理局收费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二级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大吨小标;现象较为普遍,严重损害了公路路面,大大缩短了公路使用寿命。采取计重收费,是以;轻车少收、重车多收;的市场杠杆,来治理货车;大吨小标;和超限超载的问题。
据介绍,按照《广西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二级公路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标准以1.4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