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召开的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根据《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文件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今年我省选择60个县(市、区、特区)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市、区、特区)计划招录2名,全省共计划录用120名乡镇公务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委、省政府对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十分重视,省委将考录试点工作列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拟办的12件实事之一。本次考录实行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6日至19日。报名地点为试点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名对象为现任村(含乡镇所辖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含乡镇所辖居委会)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受处分不宜参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能列入推荐报考对象。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次招考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贵州省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应检验参考人员的行政能力和从事农村农业工作必须具备的工作实务知识。笔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对本人或任职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县各级表彰奖励的,以及独生子女户或双女结扎户还分别给予笔试总成绩加分的鼓励。新录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兼任原职,也可分配到乡镇机关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向县(市、区、特区)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乡镇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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