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提出从2009年起,将实施7个项目,5年内将至少新增安排5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7个项目是:一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2009年在中央计划基础上再增加1000名省内计划,用五年时间选聘80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二是“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从2009年起,每年选聘3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并适度扩大服务期满续聘生的比例,且名额不占当年计划。三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2009年起,每年在团中央计划基础上增加700名以上省内计划,选派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志愿服务。四是“三支一扶”计划。从2009年起,每年选派1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五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从2009年起,每年组织3200名以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六是“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09年招聘7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以后年度计划数根据实际岗位需求进行调整。对这批任教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还将组织其参加继续教育,以取得教师资格。七是“选调生工作计划”。从2009年起,也将逐年递增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党政领导机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意见》中还提出了以下配套优惠政策:一是给予生活补贴。“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在管理岗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生活补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聘用人员同时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和“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也将继续按以往规定给予生活补贴。二是服务期间统一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就业的,按照现行国家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三是从2009年起,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将要求具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市(州、地)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比例也要求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县以下的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也要拿出部分职位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考,择优录用。省、市(州、地)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特殊岗位除外)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县、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也要根据编制空缺的情况,对在基层服务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以上基层就业项目,将采取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办法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以确保项目的实施质量。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意见》还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选拔任用、升学、入伍和户籍迁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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