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俩把持公司财务,非法集资千万元。近日,遵义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光、刘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查,刘光系遵义市黔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县黔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政协遵义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刘春为刘光长女,遵义市黔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副董事长、任职出纳。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庭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7年期间,刘光和刘春以遵义县黔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缺少流动资金为由,采用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的手段,用遵义市黔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人名义向赵某、杨某等32人借款1104.1518万元,未入公司账户,所得款项主要用于维持遵义县黔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和支付高额利息。案件涉案金额1064.1518万元,已归还本金67.5万元,支付利息415.6454万元,扣押刘光携带现金等120万元,实际损失461.0064万元。 tujian.org
法院认为,刘光、刘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投资办厂筹集资金,以高利息的形式吸收社会公众资金,造成了461.0064万元的巨大损失,其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在审理过程中,刘光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遵义市中级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和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和五万元,犯罪所得赃款继续追缴,返还被害人。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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