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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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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努力实现十个方面作风的转变
本报讯 (记者邱大军 通讯员胡庆魁 韩敏)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做出部署,从4月1日开始,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活动收到实效,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成立了“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任领导小组组长。
活动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创新特区体制机制、推动海南科学发展”为载体,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目标,着力于实现十个方面作风的转变,一是大兴学习之风,学以致用,解决实践能力不强的问题。二是把握价值取向,甘于奉献,解决缺乏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三是坚持群众路线,以人为本,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敢于负责,解决履行职责不好的问题。五是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解决工作走形式做样子的问题。六是树立大局观念,令行禁止,解决本位主义严重的问题。七是加强团结协作,和谐共事,解决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不强的问题。八是努力争创一流,精益求精,解决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九是强化纪律约束,严于律己,解决作风松散稀拉的问题。十是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解决铺张浪费的问题。
活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分为学习提高、查找整改、总结巩固和抽查验收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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