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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落实责任制确保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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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澄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促进和保证民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严格城乡低保对象资格核查,取消不符合规定的低保户。去年以来,澄迈对全县低保户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有442户1050人不符合规定享受低保待遇。此项举措每年减少国家资金支出近100万元。
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将享受国家的退休政策、由企业缴交保障金等优惠。有一部分非国有企业人员也乘机通过非正当手段谋求以上利益。通过认真的核对检查,全县共清理出挂靠企业的人员300多人。
实行强农、惠农资金“一折通”。澄迈以往在发放强农惠农资金中,因为中间环节多,贪污、挪用、克扣、截留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澄迈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强农惠农资金“一折通”。将应给农民发放的资金直接打入银行存折,减少资金发放环节。到今年2月底,全县共给6万户农民发放强农惠农资金1900多万元,这些资金都安全、顺利地发放到了农民手中。
大力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8年,澄迈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8人次,大力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整治,使南渡江的饮用水源水质有了改善,增强了群众饮水安全。
扎实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农场、林场)土地工作。澄迈县认真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部署,认真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农场、林场)土地工作。全县共清理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 (农场、林场)土地18宗、面积9765.3亩,日前清理工作已进入问题处理阶段。
深入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澄迈采取有力措施清收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到去年底为止,全县共清收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849万元,占所拖欠贷款本息总额的91.5%,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可用贷款规模,为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创造了条件。
组织督促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监察局、县物价局等部门在2008年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的检查,清退了5所学校的违规收费。 (蔡汝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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