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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老赖”藏得很深 记者忙活一天难觅其踪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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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海南省高院通过海口晚报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老赖”名单。当天,记者对部分被曝光的不良企业追踪调查,试图找出他们欠钱不还的原因,但却白跑了一天,由此感受到了有关部门执行的难度。
新闻回放:省高院公布“老赖”名单
据了解,公布的第一批“老赖”名单涉及的案件都是由海口中院负责执行的。据海口中院执行庭负责人介绍,案件大多是借款纠纷,还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联营纠纷等。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没有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控制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被执行人也不积极履行他们的义务。
公告要求,上述被执行人要立即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按照民诉法第217条的规定向法院书面报告财产情况,否则,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等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征信系统记录、司法拘留等措施。对拒不履行、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人将采取强制措施,对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责任。
省高院执行局的负责人表示,省高院近期还将陆续曝光一批“老赖”名单,进一步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凡举报有果者,按照高院发布的《关于执行工作举报奖励的规定》执行。
记者追踪:忙活一天没找到“老赖”
通过“114”问询台,记者查到了海南蒲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公告中这家公司和琼山市华琼实业公司未履行的标的额高达1108.64万元。找上门去,在海秀西路某大厦10楼,却始终找不到公司,经过询问物业管理处,得到的答复是这家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被拍卖,现在不知所踪,法人代表更是难以追查。
带着一肚子疑惑,记者开始寻找另一批欠债的“老赖”。可在查找其它7家公司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些公司中有部分根本没有在“114”登记,电话更是无从寻找,大多数早已不在原来的地址,甚至连家里人都搬离了登记的居住地,很多线索就一下子中断了。海南琼山宝利总公司、海南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标的额1344.051万元,记者通过地址来到市龙华区龙昆北路某大厦16楼,这里除了有一家软件公司和一家咨询公司外,根本没有海南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一保安告诉记者,这家公司早就搬走了,无法查找。
还有部分公司登记的地址有误——查无此公司,也就是说登记的信息一开始就是不真实的。如记者在寻找海南深发房地产开发公司时,登记的地址为海口市白龙北路8号,但记者经过仔细查找,该地址却从没有过这样一个公司。
和海南海联工贸有限公司有债务纠纷的某公司代理律师赵先生告诉记者,海南海联工贸有限公司未履行标的额543万元,这笔巨债本该在前几年就还清,然而该公司却始终以没有钱还为由,一直拖欠着。随后,记者试图拨打了海南海联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邢先生的电话,虽然电话拨通了,但始终没有人接听。
一天下来,记者整整查找了七家公司,能直接查到公司的没有一家,也难怪这些公司欠债时间都长达几年,连省高院都不得不请媒体曝光。
记者手记:“老赖”不仅要晒还要处罚
欠债还钱,从道义上说,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在实际中,有很大一部分债务人缺失诚信,债权人被迫求助于司法机关,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老赖”们为了逃避义务,会经常耍一些手段,比如进行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关闭公司。这样一来,无形中增加了债权人的维权成本,也使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中面临诸多障碍。记者认为,对付这些老赖,不仅要把他们放在阳光下晒一晒,同时,联合社会管理部门,对拒不履行判决的执行人在置业、工商登记、贷款融资和出国等方面采取限制手段,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构筑诚信,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是整个社会发展的趋势。践踏社会的公信,肆意挑衅法律的尊严,就应该受到公众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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