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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安机关领导严禁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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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报记者从省公安厅昨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获悉,从近期至今年年底,我省公安机关将重点查处为黄、赌、毒、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尤其是禁赌工作不力和违规办理户口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涉黑事件不调查报告
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海南经济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凡因队伍管理混乱、队伍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禁赌不力的问题,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坚决被追究责任。
同时,对辖区群众反映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不调查、不报告致使辖区治安长期混乱的,乱收滥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致人死亡的,纪委、督察部门要积极介入,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近期重点查执法过程中
当事人非正常死亡问题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近期要以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非正常死亡问题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为重点,毫不放松地抓好“三项治理”、“两整顿两规范”等工作。
进一步加大查办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同时结合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打黑除恶“利剑行动”专项斗争,认真查处为黄、赌、毒、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案件,尤其是禁赌工作不力和违规办理户口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全省公安机关领导严禁
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近期全面执行“五个严禁”。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五、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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