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 通讯员刘冰)29日是廊坊海关建关六周年。在建关六周年之际,廊坊海关制定出台了《廊坊海关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在建关六周年之际,廊坊海关制定了《廊坊海关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十项措施》,提出在企业提供单据齐全有效的前提下,将企业备案、变更等手续缩短至1个工作日;在通关环节,在企业提供单据齐全有效的前提下,现场报关单审征时间为10分钟以内,查验时间在3小时以内,放行时间在5分钟以内,结关时间在5分钟以内;在减免税环节,在企业提供单据齐全有效并且石家庄海关批复同意的前提下,将减免税审批时限由总署总关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在加工贸易环节,在企业提供单据齐全有效的前提下,将手册(包括电子化手册和纸制手册)备案及变更和深加工结转备案审批时效由总署总关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手册核销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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