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霍晓丽)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全力推进全省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52元/月、1032元/年,首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今年省级财政进一步提高低保资金的负担比例。除中央补助外,省与市县级财政的负担比例由原来的3:7提高到5:5。省级财政安排城乡低保资金预算共9.097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3.8738亿元,农村低保资金5.224亿元)。到今年5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64.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0.9万人,人均补助174元/月;农村低保对象173.6万人,人均补助68元/月。目前,全省城乡低保保障人数分别占到城市和农村人口的4.5%、3.6%。 与此同时,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管理规范,救助范围逐年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一季度,全省共有4.5万人次得到城市医疗救助,有109万人次得到农村医疗救助,资助106万人参加了新农合。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源:河北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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