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7日讯(通讯员王志亮记者张丽辉)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今日下发有关通知,出台依靠科技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措施。其中,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参与科技项目研发工作。 按照要求,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在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聘用优秀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并签订服务协议。高校毕业生在参与科研开发工作中的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今后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列支。 我省还将利用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大力支持我省高校毕业生开展科技创业活动。省内各类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将为毕业生科技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育、项目开发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将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将积极吸纳国家重点大学河北生源毕业生和省内高校优秀毕业生参与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技术研发工作。 此外,我省还将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源:河北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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