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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立法促进就业 有组织地输出劳务可获补贴 |
2009-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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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5日讯(记者刘常俭);我省是人口大省,促进就业的任务异常繁重,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应当加快促进就业方面的地方立法。;今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瑞书向会议报告了关于《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的说明。 据了解,到2010年,我省劳动力资源总数将达到5764万人。高校毕业生每年有30余万人,下岗失业人员约有5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在1000万人左右,就业总量压力很大。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非技术性和非熟练劳动力的供给过剩,而技术性和熟练劳动力供给不足。 办法草案从政府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援助等几方面作了规定。办法草案规定,对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的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与劳动密集复合型产业在市场准入、建设用地和融资等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对有组织的向省外、境外输出劳务给予补贴。同时,针对金融危机对就业工作的影响,规定了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失业警戒线或者用人单位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可能出现大规模裁员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降低失业率,稳定就业岗位。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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