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全省商贸流通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总工会和团省委,联合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百城万店无假货;省级示范街、示范店评选活动。经过严格评审,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和明察暗访基础上,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建设大街等3条商业街、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等28家商店进入候选名单。 为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现按程序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 公示期:2009年6月22日一6月28日 联系电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