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天津市日前与河北省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根据这个《备忘录》,天津市在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河北省境内滦河上游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善滦河上游及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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