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4月份开始,省会将对造成水体污染物超标的县(市)区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水质COD浓度超标的县(市)区,最多每次将扣缴150万元。 据了解,省会境内滹沱河、洨河、邵村排干渠、汪洋沟等水系流域途经多个县(市)区,长期以来水质超标情况严重。这很大程度上和水污染治理;各自为政;、;各管一段;的行政体制相关。在上下游间各个县(市)区之间,谁对污染的水质负责成了一本糊涂账。此次,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的执行,将实现;谁污染谁掏钱;的处罚原则。 从4月份起,省会将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累加扣缴制度,市财政局每季扣缴一次。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时,各水质考核点位的监测结果超标0.5倍(含)以下的,每次从有关县(市)、区年度财政资金中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1倍(含)以下的,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倍以上、2倍(含)以下的,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倍以上的,每次扣缴150万元。当河流入境水质超标,且所考核县跨县出境断面水质COD浓度继续增加时,水质考核点位的监测结果超标0.5倍以下的,每次扣缴2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的,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的,每次扣缴2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的,每次扣缴300万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水污染生态补偿金将专项用于解决由于河水污染造成下游经济损失、应给予补偿的项目和需要打深水井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项目以及水污染综合整治的减排工程。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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