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nbsp; 本报讯(郭仁昭、张洋、牛海英)8月9日,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对该市违法在建工程mdash;mdash;mdash; 唐山市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二期、甲醇二期工程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处10万元罚款。这是新修订的ldquo;消防法rdquo;实施百日以来,我省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nbsp;nbsp;nbsp; 8月2日,唐山消防支队监督检查人员在对唐山市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二期、甲醇二期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执法人员当场对施工现场进行临时查封,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消防执法人员经过调查,确定该单位消防违法的证据确凿,构成违法事实。唐山消防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第1款之规定,对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罚。 nbsp;nbsp;nbsp; 据了解,新修订的ldquo;消防法rdquo;实施以来,唐山市消防部门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目前全市37处重大火灾隐患已有34处整改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源 河北日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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