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玉梅 记者段丽茜)与浙江、山东等东部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小城镇建设还存在较大差距。来自省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省小城镇存在着人口规模难以发挥聚集效应、企业综合实力弱、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等问题。 nbsp;nbsp;nbsp; 一般认为,小城镇人口应为5万人以上,镇区人口应达到50%左右,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2008年末,我省建制镇发展到969个,总人口达3701.42万人,平均每镇人口38198.32万人。其中,总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只有19%,3万人以下的镇占了40%。而广东总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小城镇占总数的43%、山东占45%、河南占47%。此外,我省镇区人口比重超过50%的镇仅占14%,镇区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镇仅有136个,难以产生聚集效应。 nbsp;nbsp;nbsp; 我省平均每个镇企业个数为931个,高于山东、河南、广东,比浙江少86个。但是浙江、山东、广东、河南平均每个企业实交税金总额分别为12万元、11万元、9万元、6万元,而我省平均每个企业实交税金总额只有4万元,规模偏小、人员偏少也是我省小城镇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nbsp;nbsp;nbsp; 居住环境差,垃圾处理能力低,绿化面积少。我省小城镇中能够进行垃圾集中处理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为18%,浙江、山东、广东的比重分别为 74%、2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来源:河北日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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