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我省被纳入全国8个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省份之一。近日,经省政府批准,决定省政府和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双鸭山市、黑河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1月1日和2009年2月1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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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后,依法应当向试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将由试点政府成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受理,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分别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办公室集中审理,最终以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中受理、集中审理,将进一步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编辑:吴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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