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截至11月底,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已完成拆迁面积825.3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了201.2万平方米,是去年全年的3倍;棚改项目已开工建筑面积989.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50万平方米。累计投入改造建设资金148.7亿元,其中各非煤矿城市政府投入24.3亿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推进棚改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省财政支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优惠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各地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还制定了本地棚户区优惠政策等。
各地抓住棚改资金关键环节,采取多种可行办法,加大资金筹措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