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孜孜以求 探索创新 我省纠风工作让百姓受益 |
2009-06-17 |
|
黑龙江日报讯 卫生系统、教育系统乱收费,公路“三乱”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明显减少;群众对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关注度和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的满意度日益提高……多年来,省委、省政府纠风办不断探索和创新,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越来越多的普通百姓从中受益。
1999年,省纠风办针对一些部门服务经济建设意识差、工作拖拉等现象,经多方研究协商,在全省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随着“双评”活动开展,行业新风吹拂不断。哈尔滨市的建设项目审批由200个工作日减少到80个以内,由120个公章减少到30个。2007年,全省各级参评部门共出台优惠政策10064条,制定服务措施22153条,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73183件,整改问题7620个,查处违纪案件84件,有6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公路“三乱”一直是个久治不愈的顽疾。省纠风办适时提出由省政府与各市地和有关牵头部门签订治理公路“三乱”责任状的意见,被省委采纳。在随后召开的专题推进会上,省政府与各市地和四个牵头部门签订了责任状。短短几年,我省便成为全国13个首批实现国、省道基本无“三乱”的省份之一。
经过多年的探索,省纠风办逐步建立了《信访转办单》、《纠风建议书》、《“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报告单》、重大问题通报等制度,形成了责任清晰、查处有力、反馈及时,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的查处工作机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十几年来,全省纠风工作不忘致力于制度的完善和建立以及配套设施建设,这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上可见一斑:2002年《关于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2004年《关于违反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政策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两项规定应运而生。此外,还健全了农民负担监测制、农民负担举报制,新增13个市地级监测点,新增20项监测内容,建立了从省到村5级监督网络。
省纠风办还建立完善了信访举报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人大政协民主监督等多种监督载体,已开办五年的“行风热线”尤为典型,目前,全省13个市(地)和51个县(市)开通了“行风热线”,形成了监督网络。
孜孜以求的探索创新,使我省纠风工作年年出新招、结新果,“全国第一个”的规定、办法就有十几项:1996年出台的《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处罚暂行规定》;1997年出台的《中共黑龙江省纪委、黑龙江省监察厅关于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2001年出台的《关于“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的纪律规定》;2004年出台的《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5年出台的《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收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编辑:谢晓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