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各式各样的美容店、健身房、洗衣店、洗车行等,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大街小巷。随之而来的是各式各样的美容卡、健身卡、洗衣卡、洗车卡等预付费式消费卡,钻进了消费者的钱夹子,而大把大把的钞票却相应地流进了店铺老板的钱夹子。这些服务行业纷纷推出的“预付费式”消费方式,在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程度折扣优惠的同时,也带来预料不到的风险和损害。许多消费者在购买了这类“会员卡”后,发现商家原来宣传的优惠难以兑现,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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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卡容易用卡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冲着“法国丰姿堂”的品牌办了张两万元的贵宾卡,钱花了不到一半,店就关门了。打电话到上海总部,却被告知,郑州的加盟店早跟他们解除合作关系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1万元的余款该找谁要?”郑州市民薛女士说,“就算钱追不回,我也要给大家提个醒。”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3月,薛女士偶然看到“丰姿堂”的宣传广告,被“全球店铺由总部统一管理,倡导‘安全之美、健康之美、自信之美’,为爱美女性提供高品质专业服务”的宣传吸引,感觉这样的店比较正规。于是,她拿着广告来到花园路金融广场B座3单元703室“丰姿堂”花园路店,店里除了技师,还有一名30多岁的女士,工作人员说那位女士是从上海总店请的专家。聊了一会儿,又从网上看了“丰姿堂”的宣传网页,薛女士花两万元办了张贵宾卡。工作人员向她承诺,可以享受五折优惠进行丰胸美体。消费了9000元后,薛女士因为忙,连续几个月未去店里。今年5月19日,再打电话预约时电话成了空号,跑去一看,已人去楼空。 tujian.org
5月20日,记者跟随薛女士一起来到金融广场B座3单元703室,只见玻璃门紧锁,电脑等物品全清空了,只有一些宣传画还在。“这个店在2008年年底就关门了,每天找他们退钱的人可多了。”楼下保安透露。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薛女士打电话咨询“丰姿堂”上海总店,被告知,“丰姿堂”只在上海有两个直营店,其余各地均是加盟店,可以使用商标,统一配备产品,但属于独立法人独立经营的独立公司,总公司不对其负责。并且,郑州花园路店在2008年1月已停止交纳相关费用,与总店解除了合作关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听过薛女士的遭遇后,上海总店工作人员主动告诉薛女士郑州加盟店的经理是王立东,法人代表是王华。总店工作人员提醒薛女士可依据相关资料去郑州工商、公安等部门反映。他们还说,如果郑州加盟店在与总店解除合作关系后,仍用“丰姿堂”商标的话,他们也要追究其商标侵权责任。 tujian.org
预付卡消费存在四大消费风险 tujian.org
“我们进行预付款消费,原本是看中商家提供的优惠,但是交钱后只能受商家制约,不管他们提供的服务如何,只要商家不退款我们就没办法。”在消协,一位投诉者对记者说。中消协有关人士表示,各地消费者协会近年来接到大量类似的消费者投诉,发现消费者在购买这类预付费卡时,面临着以下消费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商家通常以免费体验和高额折扣优惠为诱饵吸引消费者,许多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式消费卡后,才发现服务不尽如人意,可自身已经丧失了选择的余地。 tujian.org
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式消费卡时,往往并没有与经营者签署书面协议。由于缺乏明确无误的书面约定,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往往各执一词,难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些商家提供的合同带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故意减轻或逃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一些消费者要求退卡时,才发现商家声明“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在办理会员卡转让时,才发现合同规定有数额不小的手续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消费者对商家的经济状况并不了解,在经营者破产、倒闭等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甚至可能面临不法经营者借机诈骗、携款外逃等风险。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中消协一直在呼吁尽快针对预付费式消费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业务开办机构所应承担的义务,对于票证、卡片上必须载明的事项作出规定,严禁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全面建立对预付费式消费业务开办机构的申报、登记制度,建立一套合理的发卡条件许可机制,强化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制裁;尽快建立预付费式消费业务开办机构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失信企业或个人“黑名单”;建立预付费式消费风险基金制度,要求开展此类业务的商家交付风险押金,防止因经营者抽逃资金或破产等原因,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相关报道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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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预付款消费中商家与顾客之间属于何种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周国华(郑州开发区法院副院长):采用预付式的会员卡一般称之为消费卡,在预付款消费模式下,会员卡持有者与商家之间属于一种消费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之间主要通过口头方式约定了买卖或服务的项目、内容、数量、时间等基本的合同要件后双方对合同一方的先予履行。在此合同关系中,持卡消费者预先履行了将来消费的付款或者支付费用的义务,经营者则有义务为持卡消费者提供约定内容的服务。所以,当商家违约时,顾客可以选择要求其退回余款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对于商家卷款而逃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李颖(河南大学法学硕士):针对商家卷款而逃的行为,我们应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分析认定:对于商家在遇到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在未如实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卷款而逃的行为我们应将其认定为是一种逃避债务的行为,也就是属于民事欺诈。而对于商家并非是由于经营恶化等影响其履约能力而卷走顾客预付款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收受预付款的商家与顾客之间已经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商家有履约能力而不履行自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己的合同义务携款潜逃的,其主观上有恶意占有他人公司财物的意图。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以合法途径签订合同,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潜逃行为,即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预付款消费投诉日趋增多,对此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tujian.org
崔敏(郑州大学研究生):预付款消费投诉增多暴露社会诚信缺失。“预付式会员卡”是信用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型消费模式,它能给经营者带来固定而忠诚的顾客群体,又能使消费者享受到称心而优质的服务。这是双赢的过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会员制虽然是一种商家的营销手段和方式,但“信用”是其存在的基础。在目前社会诚信机制缺失的情况下,预付款消费模式很容易使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个人信息泄露和经营者恶意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因为预付款消费模式与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相背离,所以我建议在接受服务或商品时不要过分贪图优惠大量投入资金,对于已经接受预付款消费的顾客,应当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并要求经营者开具正式发票,这样在遇到问题时,消费者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对于采取预付式消费的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因为这类企业一般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其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差,并且部分企业的商业信誉欠缺,采取市场准入制能很好地控制预付式消费企业 tujian.org
的产生,并对其进行监管,防止这些企业或者个人利用滥发消费卡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遭遇预付卡陷阱应该如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刘冰泉(郑州开发区法院法官):面对越来越多的预付卡消费投诉,如何维权成为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我建议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预付卡消费前务必查验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核对其企业名称与宣传资料所标注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千万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第二,在办理预付卡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被商家的高折扣所迷惑,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来办理,切莫贪便宜购买过多,以免成为“卡奴”,承担过多风险。此外,对于办理服务年限较长的预付卡,在付费前最好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对相关细节要了解清楚。此外要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以免自己被限制性规定“套牢”。第三,要注意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商家违约行为,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发生问题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对于发现商家携款潜逃或其他涉嫌经济诈骗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消保委、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咨询、投诉、举报或起诉。(孙燕)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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