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河南省第三监狱(位于许昌禹州),我省首次集中为18名职务犯罪者举行减刑假释听证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闫明(化名)今年49岁,被捕前是南阳市某医院的交款员,因多收少存、篡改交款单,贪污公款6万多元被抓捕。1994年,闫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在省第三监狱服刑,1996年因改造表现好被减刑为有期徒刑18年。服刑至今,闫明已经获得5次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个职务犯罪者,为什么服刑期间能获得这么多次减刑?是不是在监狱里享受了什么特殊待遇?“法律对减刑假释有明确规定,如原判为死刑缓期的犯人,即便表现再好、有重大立功,被释放时,也必须满足服刑满14年的规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监督庭庭长樊国有解释,一些职务犯罪者文化素质高,对监狱环境适应快,对改造有正确认识,在改造中受表扬和记功次数多,就容易获得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第三监狱举行职务犯罪者减刑假释听证会,为闫明等18名职务犯罪者进行减刑听证。据省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省首次集中为职务犯罪者举行减刑听证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和庭审现场相似,法官坐在审判席上,两边分别是检察官和监狱干警。出席听证会的监狱有关人员,首先宣读了提请减刑建议书和原判决中闫明的主要犯罪事实,随后又介绍了闫明在监狱的改造情况和表现。“闫明在狱中表现积极,现在已被挑选为监区的夜班监督员。”监区干警对闫明的改造表现很满意。和闫明同一监区的两名犯人也给他当证人,说闫明能自觉遵守监规,还帮助同监区犯人改造。闫明也做了最后陈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官宣布,闫明等18名职务犯罪者能否减刑,合议庭充分合议后将于近日宣判。“职务犯罪者的减刑假释一直是个社会热点。”樊国有介绍,过去,犯人的减刑假释一般都采用书面审理形式,而这次把减刑听证会搬到监狱来开,就是让当事人看得到审理的过程,增加透明度。同时,也让其他旁听人员、服刑人员能看到服刑人员是怎样获得减刑的。(记者 沈春梅 实习生 刘怀丕通讯员 王广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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