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区各高中新生陆续开学报到。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针对家长们关注的收费问题,省、市、区各相关部门都出台了相关政策,若有收费问题家长可向各级教育部门举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按照政策规定,公办高中除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电教教材代办费,代收书本费、作业本费外,不得另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类代收费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也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严禁向学生收取存车费、空调费、取暖费、水电费、开水费等违规费用,首次办理饭卡、图书证、学生证、存车证、校徽、学校出入证等,严禁向学生收取工本费和押金,补办时可向学生收取工本费。学校代收费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单独记账,接受检查和监督。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必须报经物价部门审定,学校按规定收取学费后,不得再按公办学校的标准另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学校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凡利用学校资源、教学场地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严禁收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坚决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学校代收的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书本,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郑州日报 记者 覃岩峰 实习生 葛星)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