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将房屋主体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最高可被罚3万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新制定的《郑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对开发商、物业、业主等均做出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办法提出,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售房单位若违反相关规定,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将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办法还规定,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改造、装修房屋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服务单位申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经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从事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拆除承重墙或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果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违反规定,不仅要限期恢复原状,还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私自改造对房屋安全造成了危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张贴在了郑州房地产网(http://www.zzfdc.gov.cn)上,市民或相关单位对新办法有何意见和建议,可向郑州房管局进行反馈。联系电话67889718、67889728,传真67889708。(河南商报 记者陈清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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