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勾结,搞假按揭诈骗银行贷款,职工成了“替罪羊”,被列入银行诚信系统“黑名单”。昨天,河南省商业物资公司杨信平、李红旗、朱淑花等13名职工找到记者,诉说此事给他们的生活、信誉等造成的巨大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职工们说,1999年5月,他们公司出地28.5亩与河南茂祥、康明置业联合开发东明路34号东明花园。次年11月,公司通知职工把身份证、户口本交给公司和开发商,统一办理东明花园按揭贷款事宜,解决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据说公司领导采用威胁、逼迫下岗等手段,使部分职工违心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些职工成了不知道房子多大、地址门牌号码的“冤大头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几个月后,公司领导说贷款事没办成,公司也没用到钱。直到2007年底,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省会一家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给职工发出律师函,他们才知道自己“涉嫌诈骗银行贷款、上了银行诚信系统黑名单”。后来银行又把他们起诉到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13名职工归还贷款余额本金及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杨信平等人说:“现在我们不但不能享受和购买经济适用房,连银行卡也不能办,以前办过的银行卡也不能使用。为此,每个人都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关键是我们还‘涉嫌诈骗银行贷款’,听说在还完款7年后才能把我们的名字从银行的黑名单上去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在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上看到,13名被告均与原告签订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期限为10年,到期日为2010年11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因原告所主张的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涉及经济犯罪,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四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驳回这家银行的起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目前此案中的这家银行已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大河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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