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厚”小伙先后到4家饭店当伙计,每次都在盗窃老板或同事钱物后逃之夭夭。7月23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小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岁的冯磊(化名)来自黑龙江省双城市,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憨厚老实,值得信任。 tujian.org
今年3月份的一天,冯磊来到郑州市二马路劳务市场找工作,被交通路附近某饭店老板相中招为店员,商定每月工资800元。来到该饭店上班后第四天,冯磊见老板把钱包放在柜台后出去办事,就偷偷把老板钱包里的800元现金塞进自己口袋。老板回来后,冯磊以回住处取东西为由离开后逃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4月5日,冯磊又来到二七区劳务市场找工作,被淮河路某饭店老板招去当伙计。从当天下午4时半到晚上10时,冯磊卖力工作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当晚11时,冯磊随该店员工李强(化名)到员工宿舍休息。次日凌晨2时许,趁李强熟睡,冯磊偷走了他的手机后离开。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4月16日,冯磊又应聘到一家饭店当伙计,偷走了老板的电动车,后以550元的价格把电动车卖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5月1日下午,冯磊在二马路劳务市场被青年路一夜市摊老板何琳(化名)录用。当晚9时,冯磊发现何琳的挎包放在桌上,就偷走包里的5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逃之夭夭。发现钱包和手机不见了,冯磊第二天也没来上班,何琳断定是冯磊偷走了她的钱物。其后几天不上班的时候,何琳就跑到福寿街附近寻找冯磊。5月4日上午,她看见冯磊在中原路与福寿街交叉口三角公园一个凳子上睡觉,遂向警方报案,随后赶来的民警把冯磊抓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冯磊供述了其多次盗窃的事实,且得来的钱已被他挥霍一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磊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又多次盗窃,主观恶性较深,可酌定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冯磊退赔被害人损失。(河南法制报 记者 何永刚 实习生 郭俊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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