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账外账,违规收取企业管理费,许昌市魏都区商贸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师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
去年6月18日,魏都区商贸局党委研究决定,收取下属企业管理费,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同年7月,该局在局长、党委副书记师浩的安排下,违规收取下属企业缴纳的管理费4万多元,并保管在本单位的账外账上,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后被查出。(大河报 记者杜文育实习生石庆芬陈亚飞)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