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和省工商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五部门已组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并于近日召开各省辖市党委统战部、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部署推荐评选活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届评选表彰活动与前两届相比,参评范围更大。凡在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受聘于外资企业的中方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均可参与评选。其中,个体工商户等是首次被纳入推荐评选范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推荐评选程序更突出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在各地向社会公布推荐评选的名额、条件和程序后,个人自愿参与,社会广泛推荐,由基层党组织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评选;各省辖市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在市级媒体上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选经党委同意后,于8月21日前报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评选领导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受表彰人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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