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元乘车费,乘客司机互殴,结果,一个右耳被打伤,另一个被判了刑。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这起案件,让法官唏嘘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5月17日,乘客张某从巩义芝田镇开发区坐车回家,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谢某要张某付车费4元。“我平时坐车都是3元,你为啥要4元啊?”张某说。司机谢某不同意,不让他走。
争论中,俩人说恼了,打了起来。过程中,张某一拳击中谢某,将谢某右耳打伤。后经医院鉴定,谢某为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已构成轻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久,张某被告上法庭。审理过程中,张某认了错,积极赔偿谢某医药费等3.6万元。
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记者 王红伟 实习生 张光磊 通讯员 王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