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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医改拉开序幕 先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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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给农民带来福音(资料图片 图文无关)
(楚天金报) (记者胡诚 通讯员靳玉霞)4月10日,国务院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意见》和《实施方案》)已对外公布。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李克强副总理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提出了武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是在未来几年内在全市建立人人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今年人均筹资140元以上 武汉提出,要继续完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并最终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共同形成全市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 下一阶段,武汉市新农合的重点是要在巩固参合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受益水平和管理水平,缩小城乡、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保障差距。2009年,武汉市计划在不增加个人负担的基础上,将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由2008年的130元提高到140元以上。其中,国家补助40元(未变),省补助30元(未变),市补助25元(比去年增加5元),区补助25元(比去年增加5元),个人20元(未变)。该政策将使全市近300万农民受惠。 此外,武汉市还计划逐年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补偿比例,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积极开展门诊统筹试点,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提倡“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 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下一步,武汉市深化社区卫生改革的重点要转到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转变运行机制和提高服务水平上来。继续优化和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网络布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功能,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和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真正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医疗服务格局。 切实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汉南区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实施农村卫生水平提升计划和人才培养“双百计划”,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民提供完善的公共卫生和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打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预警 下一步,武汉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不断优化整合全市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打造武汉特色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为市民提供基本、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巩固和完善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建设,进一步夯实全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规范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 打破以药养医的机制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国家公布的《实施方案》提出,三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今年30%的地区要完成这一任务。 据了解,基本药物是初级医疗卫生所需的最基本且必需的药物。目前,我国已上市的药品达一万六千余种,并且存在同一品种上百家企业生产的状况,不利于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也难以提高用药效益的总体水平。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诊疗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治疗用药,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配药品应符合诊疗指南和处方集的要求,从而避免医生开“大处方”,让群众不用贵药也能治好病。 武汉市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要求,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三年内在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完成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 同时,实行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并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以下简称社区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即取消基本药品的销售提成率,打破以药养医的机制,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同价格提供给患者使用,从而达到减轻患者费用负担的目的。 此外,加强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严格监管,并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制定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办法。要将基本药物全部、及时纳入全市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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