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文明办负责人就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答记者问 |
2009-04-30 |
|
-->
弘扬良好风尚 推动道德建设中央文明办负责人就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答记者问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发出《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 问:这次评选表彰在奖项设立方面是怎样考虑的? 答: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和道德建设的实际,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各表彰10余名,共表彰约50名。同时,设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经评选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 问:这次评选表彰将依据什么标准进行遴选? 答:这次评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标准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明委〔2008〕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中国公民,均可推荐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上述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上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 问: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采用什么方式?分哪些步骤进行? 答:全国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制定了实施办法,分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4月15日,主办单位发出《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还将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 二是群众推荐。各省(区、市)活动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解放军总政治部推荐候选人。群众和部队官兵均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各地组委会也要向社会公布接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三是组织审核。各省(区、市)组委会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 四是社会公示。各地活动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 五是推荐上报。公示后确定的人选报经各省(区、市)文明委审定,军队系统候选人报经解放军总政治部审定,于5月底以前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六是全国公示投票。6月中旬至7月中旬,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中央主要报纸和重点新闻网站上刊登,中央电视台集中展播候选人事迹,面向全国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投票。 问:如何统计本届道德模范评选的选票? 答:主办单位将请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现场指导和监督选票统计,对全部网络选票和手机选票,送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核对,由相关网站和手机投票平台逐一进行统计有效选票。对报纸选票,按照抽样统计办法,抽出验证样本票,送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验证。对于以上三种选票中的重复选票,也通过身份证件验证的方式予以剔除。 问:如何确定本届道德模范的表彰名单? 答:请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将每位候选人报纸选票、手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得票数相加,得出该候选人的公众支持率;将每位候选人在评选委员会投票中的得票数折算成评委对该候选人的支持率。在此基础上,将公众支持率按照60%与评委支持率按照40%的比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选人在各类全国道德模范人选中的顺序。 经评选未当选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全国道德模范建议名单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报中央文明委审定,并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进行表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