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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网友相约酒吧 新洲打工青年受骗买酒2.7万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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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周鹏、实习生陈振飞)与漂亮女网友在酒吧喝酒,没想到自己辛苦打工挣来的2.7万余元竟被喝光。昨日,新洲男青年江某向记者讲述受骗经过,后悔不已。 江某是武汉新洲人,20多岁。前不久从北京回汉打工,住在汉口。4月15日,江某在网吧上网时,一陌生女子发来QQ信息,自称姓刘,经营一家服装贸易公司,从北京到武汉不久,想认识新朋友,并约他到武昌中山路广西大厦诺琦酒吧见面。 江某介绍,刘某大约20来岁,直发披肩,模样清秀。当时,刘某要了一间包房聊天,同时要求上酒。江某并不会喝酒,可碍于面子,还是要了2瓶红酒。没多久,又来了一女子,自称是刘某的朋友。不一会儿,江某喝得迷迷糊糊的,300多元现金用完后,刘某让他刷银行卡,他想:只要刘某陪自己喝酒,花几千元也能承受。 谈话中,江某发现有些不对劲,刘某称是做外贸服装的,可江某问起外贸事务,她总是岔开话题。 刷卡几次后,江某很心疼。刘某称有朋友可以帮忙报销,最后又点了一箱酒,说送朋友,请江某先帮忙刷卡。 约4小时后,他们出了酒吧。刘某,让江某到汉口江滩等她,她把消费的钱还给他。江某在江滩等候多时不见人影,拨打刘某手机,刘某称醉了来不了。后来手机也打不通了。“第二天,我到银行查账时,才知道刷了2.7万元。”江某说,这是他去年打工的全部收入。18日,江某到粮道街派出所报案。 昨日,记者试着拨打刘某手机,对方关机。而酒吧服务员则称,他们是正规的酒吧,每笔消费都是经过江某签名确认了的,不存在酒托。 记者又陪江某到银行打印出消费记录,发现江某当晚消费10多次,每次点单少则200元,最高达8120元。 昨日警方称,此前,已有6人先后遇此骗局报案,且都是在同一地点被一女子所骗,江某被骗金额是最高的。目前,该所对此已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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