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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年取消大病救助病种限制 武汉将逐步取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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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孝武 通讯员袁悦 实习生刘辰)省民政厅人士昨日透露,今年,我省各地将陆续放开城乡低保困难群体大病救助的病种限制。目前已有70%的县市取消了这一限制。 据介绍,我省从2005年起全面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对患有癌症、尿毒症等10个病种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至去年,全省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已达3.6亿元,实施大病救助6万人次,人均救助资金2500多元。 但由于救助病种有限,贫困群众因其他疾病住院的,无法得到及时救助。为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这一惠民政策,省民政厅近期要求各地从今年开始,逐步取消大病救助病种限制。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0%的县市取消了这一限制,但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制约及其他原因,仍有包括武汉市在内的近30%的县市尚未取消限制。 武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负责人解释,武汉市需要救助的贫困群众多达36万人,每年支出的救助金额很大。一下子取消病种限制,条件还不成熟。但他表示,武汉市会逐步取消这一限制。 据介绍,武汉市目前已将救助病种由最初的6种扩大到了12种,并于去年1月1日起,对纳入城乡低保的精神病残疾人给予每月100元的定额救助。目前,市民政局正在同财政、卫生部门协调,准备将重症结核病纳入救助范围,这样,主要的大病基本上囊括在救助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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