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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科大中南分校新规:学生抄袭论文三次老师下岗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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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徐啸寒、通讯员朱建华)如果大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抄袭行为,将由指导教师来“买单”。昨悉,武科大中南分校出台新规,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把关不严,出现抄袭等现象,轻则扣款,重则调离教师岗位。消息传出,师生议论纷纷。 据悉,该校2009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将于6月进行。该校出台新规,认定教师“指导毕业论文不认真、不负责,对抄袭论文,或毫无察觉,或放任不管”均属“误人子弟”行为。 学校、学院组织分级审查,若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抄袭行为的,在扣除该篇论文指导费的同时,发现一次,教师期末奖金扣罚1000元,两次扣罚2000元,发现三次期末“一票否决”,指导教师同时调离教学岗位。 该校同时规定,“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出现大面积抄袭未予纠正”,属于重大教学事故。如果一个学期内发生一起重大教学事故,视其情节给责任人以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该校还规定,“抄袭、剽窃或由他人代写毕业论文、实习报告、调查报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该规定让不少师生都觉得有点难以接受。一名年轻教师表示,学生现在就业压力较大,论文卡得太严,很多学生不一定能毕业。现在学校这样规定,不管吧,涉及到自身“饭碗”,管吧,学生又有怨言。 记者随机调查了11名学生,其中有两人赞成学校这一做法,作为学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教师就应该把关。其余9人都认为这个规定值得商榷。其中一名大三学生表示,以罚代管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何况要一名老师来确定一篇论文是否存在抄袭难度很大。 该校校长赵作斌教授认为,毕业论文作为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从最初的选题到后期的写作,均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教师理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负责。他透露,该校将引入反剽窃软件,以禁止论文抄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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