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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40万辆电动自行车超标 无证骑电动车将行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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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姚信民、黄进明、程凡耘)武汉市民无证骑电动自行车将会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天。武汉市交管局昨明确表示:虽然管理难度超乎想像的大,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整治电动自行车秩序将长期坚持下去。 交管部门介绍,目前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约有50万辆,而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约占八成。市民骑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乱穿乱行问题突出。今年来,该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130起,死亡5人,受伤147人。 据悉,交警已将超标电动自行车列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因电动自行车无牌,交警将按照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理,罚款200元。如果驾驶者没有摩托车执照,交警将按照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理,驾驶者将会受到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天。对利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的,交警将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吊销驾驶证。 交警表示,骑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要遵守交通法规,若逆向行驶、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或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超速行驶,交警将罚款10元。 据悉,从今年2月份起截至昨日,武汉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849起,2人因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被行政拘留。 ☆小知识 怎样的电动自行车才算合乎规定?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标准有以下四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具备可由人力脚踏驱动的装置;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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