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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将出新规:可帮困难直系亲属还贷
2009-04-30
--> .union .union TD (楚天金报)(记者胡诚 通讯员刘义红、吕友明、韩红)昨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 根据条例(草案),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以及本人、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者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只要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等费用。 条例(草案)还规定,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事先征得该缴存职工的书面授权并办理公证。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骗贷者5年内不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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